期刊信息

刊  名: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主办单位:检察日报社
周  期:中文
出版地:北京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创刊时间:1956
复合影响因子: 0.564
综合影响因子: 0.286
国际标准刊号:1004-4043
国内统一刊号:11-1451/D
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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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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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志刚委员:严惩重罚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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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检查报告全面坚持依法,多处强调了法律的武器、法治的力量,也要求地方能够按照立法法的授权进行先行立法等等,建立最严格、最严密的环境治理的法律体系。这一点是非常好的一种做法。 

栗战书委员长讲了,法律不仅要有“牙齿”,而且还要有“坚硬的牙齿”,“牙齿”还能咬合,能够发挥出“牙齿”的作用。我们国家是一个二元化的立法体系。比如盗窃分为盗窃的违法行为和盗窃的犯罪行为,对于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制裁既包括对于违法的严厉制裁也包括对于犯罪的严厉制裁。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既不是建立健全也不是推动建立健全,我们现在就有行刑衔接机制,只不过不够严密,因此是要“加大力度”。党中央、国务院6月份出台的文件,提出了一个法律政策,就是严惩重罚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罚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是在传统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基础上新建立了一项严厉制裁的刑事政策,恐怕今后相当长时间要坚持这一项严厉的刑事政策。 

过去这些年来,所谓严厉的政策主要体现在以重罚代刑罚。我们前面的执法检查报告,包括这次的执法检查报告,实际上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关注度和今后的制裁可能都有优化的空间。 

我想借用一句古话,“没有霹雳手段,难显菩萨心肠。”对于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不采用严厉的打击手段,难以体现对于全社会公众的菩萨心肠,难以体现对于子孙后代的菩萨心肠。 

同时,我们现在刑法第338条的污染环境罪,在立法原来的表述上,实际上强调要解决的是对于放射性、传染性、有毒有害性物质的排放等等问题,尽管“两高”通过司法解释,把放射性、污染性、含有病原体传染性的物质解释扩大到了把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也解释为物质,但也限于很小一部分有毒有害气体,因此,对于污染大气的刑法罪名目前是不完善的,打击半径是不足的,手段是不够用的。修订刑法第338条,把污染环境罪从对于土壤、对于水体的污染,覆盖到对于大气的污染,对于污染大气的严重犯罪行为,同样能够依据刑法全覆盖的进行严厉制裁,我想这可能是今后在法条优化上一个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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