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与执行方式
作者:
李忠诚
关键词:
取保候审
适用条件
执行方式
执行主体
摘要:
针对复杂的案情,完善取保候审的适用规定应当考虑三种条件:权利型条件、选择性条件和禁止型条件。如何改进取保候审的执行方式,首先应该明确取保候审执行方式的功能:有效性、便利性和维权性,同时,增加财产保证和具结保证。目前,取保候审的执行主体具体由公安机关派出所及其民警承担,应该改由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来完成,由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予以监督。
上一篇: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下一篇:海峡两岸商业贿赂犯罪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