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信息

刊  名: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主办单位:检察日报社
周  期:中文
出版地:北京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创刊时间:1956
复合影响因子: 0.564
综合影响因子: 0.286
国际标准刊号:1004-4043
国内统一刊号:11-1451/D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11)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导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期刊导航 > 2010 > 05 >

盗窃银行承兑汇票卖给他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作者: 马永平

关键词: 银行承兑汇票 人的行为 2008年 盗窃 化工公司 淄博市 私营企业 特快专递

摘要:

史某系山东省淄博市某私营企业司机。2008年6月3日,史某开车与其公司老板祖某、业务员林某在江苏省无锡市办理完业务后,祖某受无锡某化工厂委托将三张银行承兑汇票捎给淄博某化工公司。在返回淄博的路途中,史某趁祖某、林某下车、自己一人在车上的机会,顺手从祖某放在车上的装有承兑汇票的特快专递信封内抽出一张8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为2008年3月5日,到期日为2008年9月5日)。回到淄博后,史某立即从公司辞职,并通过在银行工作的朋友崔某帮忙联系,将该承兑汇票以77760元卖给刘某。

上一篇:论检察委员会民主决策
下一篇:深化检察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