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精神活性物质后犯罪的责任承担与立法完善
作者:
胡达
;
贾元
关键词:
司法精神医学鉴定
立法完善
责任承担
活性物质
2010年
犯罪
刑事责任能力
故意杀人罪
摘要:
2010年5月22日傍晚,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突发一起令人震惊的惨案,47岁的“瘾君子”文梦飞在众目睽睽之下,当街用菜刀将双亲杀死。据了解,文梦飞曾是一个孝顺父母的好孩子,但从染上毒瘾后就变得丧心病狂。2010年7月5日,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对文梦飞作出司法精神医学鉴定,评定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次日,武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文梦飞批准逮捕。
上一篇:母亲喜爱《人民检察》
下一篇:公诉一体化工作机制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