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平台社交引发犯罪如何适用法律
作者:
杨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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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颖华
摘要:
案例一2013年3月以来,柴某等人雇佣“键盘手”利用微信“摇一摇”、“漂流瓶”、“查找附近的人”等功能,依托郑州市某酒吧物色男性客户并与其聊天,用异性交友的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键盘手”把聊天后有意见面的男性信息当作客户资料传给“酒托头”,再由“酒托头”从手下的“酒托女”刘某、陈某等人中安排一人与“客户”见面,由“酒托女”将“客户”引至酒吧消费.见面后,“服务员”配合“酒托女”给“客户”点酒,合伙诱骗被害人消费以次充好的“高价酒”,“酒托女”则以“客户”的消费数额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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