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检察官制度构建的必然性和可行性
作者:
罗昌平
[1] ;
杨军伟
[2]
摘要:
按照我国宪法定位,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然而检察机关自建院以来,所实行的检察一体化的上下级领导方式以及行政色彩浓厚的内部科层建制,使得办案司法化与管理行政化的矛盾较为突出.有学者指出,"检察机关生于司法而无往不在行政之中",概因检察机关作为有司法权的司法机关,却始终采用行政性的办案方式,从而欠缺司法的特性.①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司法制度的日渐成熟以及新一轮检察改革的深入推进,探索构建去行政化的、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具有司法属性、适应办案实践需要的基本办案组织,显得尤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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