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刑事检察办案区应注意三个问题
作者:
徐子良
摘要:
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是指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专门用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公诉和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和控告申诉等因安全、保密需要而相对独立设置的特殊用房.2010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办案工作区应分区设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独立建设”,并对办案区的建设作了具体而详细的规定.自《标准》颁布后,办案区与办公区分离成为基层检察院两房建设的一项明确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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