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秩序平衡下的法治政府建设
自由与秩序的平衡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目标、关键标准和核心内容。当前,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着“政府法治弱化导致自由权滥用破坏社会秩序”、“立法中自由权利失衡导致政府依法破坏社会秩序”、“政府权力不当行使破坏社会秩序”等自由与秩序失衡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法律调整方法存在局限、良法的相对性和法律公正执行的相对性等原因导致。建设法治政府应当坚持法律与社会规范、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平衡,防止自由权滥用破坏自由与秩序的平衡;坚持立法中的自由权利平衡,防止政府合法破坏自由与秩序的平衡;发挥法律执行中的权利制约作用,防止权力不当行使破坏自由与秩序的平衡。
上一篇:美丽北京建设的思考
下一篇:从“维稳政治”到“法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