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证考察及完善建议
作者:
周茂玉
吴杨泽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自侦案件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完善措施
摘要:
调研表明,司法实践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具有适用比重不高、各地适用不均衡,适用对象主要是贿赂犯罪,适用成本各地差异较大等特点。面临着侦查一体化机制导致部分法律规定被规避,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实效不明显,犯罪嫌疑人被执行的实际状况和立法精神不符,制度执行过程中具体做法不统一等问题。建议进一步明确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原则、适用条件、执行场所,强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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