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检察文化的思想基础与特征
作者:
张建伟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 td> < tr> <tr> <td class= "nam "> <b class= "black ">【出 处】< b> < td> <td>
《人民检察》2014年 第22期
摘要:
社会主义法系是以苏联为代表、由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以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度构成的法系,具有不同于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伊斯兰法系等的自身特点.其思想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本质和法的本质等思想观点,社会主义法系的检察文化是在这些思想观点下孕育而成的,带有鲜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文化特征.我国检察文化属于社会主义法系,带有明显的社会主义法系的特征.
上一篇: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程序运行情况调查
下一篇:电话通知到案供述能否认定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