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诉讼监督模式的理论与实践——以深圳市检察机关探索实践为样本
作者: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关键词:
新型诉讼监督模式
监督共赢
信息化应用
机制创新
摘要:
传统诉讼监督模式在监督理念、实施方法以及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局限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应以监督共赢理念为先导,以开发应用信息化监督平台为依托,以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与被监督机关内部监督的机制衔接为保障,探索构建覆盖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各环节的新型诉讼监督模式.明确新型诉讼监督模式的定位,推动保障机制的完善,解决强化诉讼监督的现实需求,构筑通过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长效机制.
上一篇:刑事证据法适用中的解释方法略析
下一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