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观念更新与制度完善
作者:
郭华
刘荣志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预防金融证券犯罪研究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
特别保护
观念更新
制度完善
摘要:
修改后刑诉法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作为“特别程序”予以规定.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下增加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与“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对未成年人予以特别保护的制度,并借助于程序功能体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处理.由于实体规定与程序要求未能有机衔接和普通程序与特别程序在适用上的界分不明,在认识与实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特别需要更新观念和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上一篇:《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解读
下一篇:疑罪从无与冤假错案关系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