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反腐
作者:
吴建雄
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湘潭大学
关键词:
司法反腐
职能定位
法治功能
实现路径
摘要:
我国司法反腐的职能定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司法是治理腐败的国家行为,是治理腐败的重要方式,是治理腐败的重要领域,是治理腐败的法律保障。我国的司法反腐具有刑罚惩戒功能、教育引导功能、建制防范功能、权力制约功能等功能。我国进行司法反腐需要选择以下路径:坚持党的领导,把握司法反腐的政治性;坚持聚焦中心工作,体现司法反腐的人民性;坚持公正司法,彰显司法反腐的法律性;坚持全球视野,适应司法反腐的国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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