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后判轻刑案件的实证分析
作者:
俞永梅
关键词:
轻刑案件
实证分析
审查逮捕
案件质量
检察机关
办案人员
基础数据
统计分析
摘要:
作为衡量审查逮捕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捕后判轻刑率为评价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提供了可供量化的基础数据和考评标尺。浙江省宁波市检察机关2013年捕后判轻刑人数为2144人,④捕后判轻刑率20.9%。捕后判轻刑率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该市检察机关成立课题组对2013年度该市范围内的1753人捕后判轻刑案件审查逮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寻找捕后判轻刑率高居不下的症结所在,为审查逮捕办案人员准确把握办案尺度,提高审查逮捕案件办理质量提供有益帮助。
上一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度融合
下一篇:从物质补偿到精神层面的谅解与恢复——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解制度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