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职能科学配置原则与具体设想
作者:
王祺国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检察权
检察职能
科学配置
原则
设想
摘要:
科学配置检察职能是检察改革和立法完善的重要内容。科学配置检察职能需要坚持司法性原则,坚持一体化原则,坚持协同性原则,坚持监督性原则。在检察职能的具体配置上,应建立以公诉为中心的统分结合的刑事检察职能配置模式,建立以侦查为中心的统分结合的职务犯罪侦防检察职能配置模式,建立以诉讼监督为中心的统分结合的法律监督检察职能配置模式。
上一篇:对程序自治与诉讼监督的几点思考
下一篇: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比较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