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检察职能 促进绿色发展
作者:
李忠诚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二局副局长
关键词:
绿色发展
检察职能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环境友好型社会
节约资源
合理开发利用
保护环境
资源节约型
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绿色发展应当以节约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为前提。只有坚持绿色发展,才能更好地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检察机关在绿色发展中,应当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惩治和预防破坏绿色发展的各种犯罪行为,保证国家有关绿色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得以贯彻落实,为加快建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上一篇:坚持协调发展 构建检察工作新格局
下一篇:践行共享发展理念为实现公平公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