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侦查指定管辖之立法完善
作者:
张云霄
王松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职务犯罪
指定管辖
立法原则
完善路径
摘要:
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指定管辖制度符合刑事诉讼结构形态的内容,适应职务犯罪侦查规律的要求,具有规范依据和实践依据。但是,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指定管辖制度存在案件范围不明、程序不清、衔接不畅、异议权与申请权缺失的问题。完善我国职务犯罪指定管辖需要坚持程序法定原则、侦查效率原则、人权保障原则。完善我国职务犯罪指定管辖的路径:明确指定管辖的案件范围,细化指定管辖的具体流程,做好程序衔接,赋予公民异议权和申请权。
上一篇: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谋利要件属性
下一篇:检察办案组织的内涵、类型及其运行机制——以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办案组织构建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