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人员业绩评价机制探索
作者:
杨春畅
余颖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关键词:
业绩评价
分类
量化
结果性指标
行为性指标
摘要:
构建科学的基层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评价机制,应遵循依法构建、客观、公正原则,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业绩实行分类、量化、连贯评价,强化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在评价主体中的地位,评价程序应体现公开和参与,注重评价结果的运用。按照指标属性,评价指标可分为行为性指标和结果性指标两类。行为性指标依托其业务条线、岗位和职责内容进行设置,由评价主体根据自身认识予以评分;结果性指标参照各省、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的合理考核指标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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