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制度研究
作者: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课题组
关键词:
惩戒委员会
制度研究
检察官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改革举措
司法公信力
惩戒制度
摘要:
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提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这一改革举措对于促使检察官提高敬业精神、自律意识,确保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深入研究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职能定位、设立模式、运行程序等重要问题,为改革实践提供理论支持,本刊特组织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制度研究专题,邀请实务界和理论界专家学者展开探讨,以期对推进制度建设有所裨益,敬请关注。
上一篇: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设置与运行
下一篇: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法治和德治在治国理政中协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