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环节非法证据排除要点探析
作者:
万毅
四川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非法证据排除
目的解释
证据能力
证明力
摘要:
当前司法实务中非法证据排除难的原因,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缺乏认定非法证据的统一标准。从实务来看,违反管辖制度取得的证据并不构成非法证据;违反回避制度取得的证据也不能一概认定为非法证据;只要能确证审讯的合法性和口供的真实性,未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口供也不构成非法证据;合适成年人未到场,未成年犯罪嫌疑入的口供构成非法证据应予排除;伪证属于证明力的范畴而非证据能力的范畴,因而亦不构成非法证据;违法剥夺辩护律师会见权期间收集的口供并不构成非法证据;侦查人员在人别讯问阶段采用暴力手段,制作的案情讯问笔录同样应认定为非法证据;不能以不符合刑事诉讼的取证程序否定行政执法证据的证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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