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信息

刊  名: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主办单位:检察日报社
周  期:中文
出版地:北京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创刊时间:1956
复合影响因子: 0.564
综合影响因子: 0.286
国际标准刊号:1004-4043
国内统一刊号:11-1451/D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14)
中文核心期刊(2011)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导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期刊导航 > 2017 > 09 >

“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中的几个问题——以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为视角

作者: 何龙 王琦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从旧兼从轻 有利被告人 整体判断 分项判断

摘要:

“从旧兼从轻”作为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确立的溯及力原则,实践中对其运用必须坚持罪刑规范的整体性及统一性原则,不得“滥用”有利被告人原则,将罪刑规范任意割裂为罪状和法定刑、甚至主刑和附加刑,以分别适用新、旧法。而且,在刑法修正和司法解释更替并行的场合,原则上应该禁止新刑法和旧司法解释交叉适用;而旧刑法和新司法解释的交叉适用则是被允许的,此时不得否定新司法解释的效力,但可以通过无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来阻却其适用。

上一篇: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衔接与展望——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和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
下一篇: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