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出庭公诉问题研究
作者:
倪瑞兰
关键词:
简易程序
出庭公诉
人民检察院
社会转型时期
历史课题
刑事诉讼法
公诉案件
检察机关
摘要:
修改后刑诉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由此,修改前刑事诉讼法框架下公诉人缺席法庭简易程序审判的“司法习惯”将成为历史。在社会转型时期公诉任务日益沉重,而检察资源之增长可以预见的限制条件下,如何完成乃至于完善简易程序出庭公诉任务,是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历史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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