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新型贿赂犯罪须把握四个关键
作者:
倪爱静
关键词:
贿赂犯罪
法律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常委
受贿犯罪
2007年
2009年
摘要:
继200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超低价买卖房屋”等十种新型受贿犯罪纳入法律的惩治范围之后,2009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打击腐败贿赂有了新的法律利器。新型贿赂犯罪纳入司法调控已过五年,五年里打击新型贿赂犯罪的实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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