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强制医疗程序的法律监督
作者:
张守良
[1] ;
鞠佳佳
[2]
关键词:
强制医疗
法律监督
实体监督
程序监督
摘要: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专门规定了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但强制医疗本身隐含着侵犯人权的风险,需要加强监督。强制医疗的法律监督包括实体监督和程序监督两大方面。实体监督主要是对强制医疗适用条件的理解和把握;程序监督则主要是通过履行侦查、审查起诉等职能、设立专业委员会等方式对审理和决定程序、执行程序及救济程序进行监督。
上一篇:公诉工作如何应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
下一篇:检察工作中应当保持和弘扬六种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