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检察审查会制度实施现状评析
作者:
陈效
摘要:
检察审查会制度是日本检察制度体系中的一项特色制度,其目的在于制约检察官的公诉权,尤其是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自由裁量权.早在日本建立现代检察制度之初,其刑事法律并未规定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检察官对一些不严重犯罪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直到192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才明确规定了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①二战以后,检察官在诉讼中的权力逐渐扩大,对于案件的处分权也失去制约.其间,甚至还形成了绝对的国家追诉主义和检察官独占起诉主义制度.在此情况下,检察官实际是在高度集中的检察组织体系下开展追诉活动,官僚作风也愈演愈烈.于是,为了防止这种危险,并有效制约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日本于1948年7月通过了第147号法律《检察审查会法》,建立了以美国大陪审团为原型,由普通民众参与审查检察官不起诉决定是否得当的检察审查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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