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程序适用中的疑难问题及对策
作者:
施鹏鹏
周婧
教育部、财政部
2011
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德国明斯特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研究中心
关键词:
强制医疗程序
适用
疑难问题
对策
摘要:
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一章,首次明确将强制医疗纳入刑事法治轨道,为保障公共安全以及精神病人的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强制医疗程序共设六个条款,涉及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决定主体以及审理规则等,为程序适用设定了基本的制度框架。但从法律规定来看,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审理、执行、监督等多方面仍存在较多模糊规定及疑难问题,为司法实践部门的具体运用带来诸多障碍,应逐一厘清及解答。
上一篇: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配套实施办法理解与适用
下一篇:严重考试舞弊行为的罪名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