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若干问题
作者:
郑新俭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
关键词:
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
社会公共利益
严格执法
行政机关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改革部署,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授权决定》),授权北京等十三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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