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基本理论
作者:
余敏
宋国强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诉讼目的
诉权
诉讼构造
诉讼标的
摘要:
行政公益诉讼具有不同于传统行政诉讼的目的,在诉权、诉讼构造、诉讼标的等基本理论方面均表现出独特性。鉴于其属于客观诉讼,立法层面上具有更充分的塑造空间,笔者从目的论下行政公益诉讼独立运行的逻辑、诉权与主体资格序位、诉讼构造中的双重审查和第三人制度以及诉讼标的与私益诉讼阻却等方面展开分析论述,以期回应理论和实务上的困惑,为我国未来公益诉讼立法提供新的视角和参考。
上一篇:检察辅助人员辅助办案机制检视
下一篇:论挪用公款罪中的“情节严重”